近日看到有关校园借贷现象引发的恶劣新闻,所以对校园借贷有关的问题做一些法律上的咨询。 根据百度百科校园借贷词条中的关于银监会和教育中心的公告“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 主要疑问:在我所就学的大学内,目前atm机、卫生间等地方,还能见到相关借贷的小广告,1如果有在有公文的情况下,还有校园贷现象出现,问题主要责任在谁?2学生无力偿还后,借贷机构是否为主要责任?关于欠款学生如何赔偿和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3能否举报校园借贷?
2025-05-24 04:23一、学校作为提供教育场所的地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对于校园贷的现象,应加强监管,防止其不良影响。二、如果在校生未能按时归还贷款,银行或其他借贷机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三、对于欠款的学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联系借贷机构或银行了解还款情况,要求对方提供合理的还款计划; 尽快与家人朋友沟通,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 可以向学校反映情况,寻求学校的帮助和支持。 四、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严厉打击校园贷的行为。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诉讼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