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从19-9月入职到22-2月,入职18个月公司从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是22-1月才开始帮我们交,现已到新公司上班了,今天去劳动局提交申诉表,劳动局协调人员说赔偿的话只能赔偿4个月的工资,公司法人说社保可以帮我们补交,但是个人部分要自己给钱,请问这样合理吗?

2022-04-14 22:1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2022-04-14 22:10:4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038今日律师解答 44662

相关推荐
我的表弟家庭暴力怎么办 1回答
我租房子签了合同时间是5月到6月我现在4月份不租可以退钱吗? 1回答
建议实体店卖家买手机,家人去拿,回来发现过不对版,商家说拿错了,但是只能换不能退属于欺骗消费者吗 1回答
疫情间改行程码 1回答
轻伤二级颅骨骨折赔款 1回答
因为合伙做民宿,对方退股,因为疫情影响,没有钱退股,被对方起诉,怎么办 1回答
别人都是4000+ 1回答
罗翔老师参与了宪法还是刑法修订啊 1回答
民事纠纷打什么电话 1回答
哪36种疾病可以优先申请低保 1回答
您好,我这我父亲因为工作意外去世的,赔偿金是长女一份还是长女与父母一方一份中在分出长女那份 1回答
有个偷得金子在我们店里卖了但是他提供收据 我们收了违法吗 1回答
法院人员上门一般是什么事 1回答
本人是江苏人,工作地在安徽,老板欠我工资,还借了我两万元,这么打官司 1回答
骗子用的银行卡是实名制的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