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几年前做了房子,自己的钱,爷爷的地,有一楼门面和二楼房子,一楼门面有两个一大一小,就是一个小厕所的区别。房子做好时说把小的那个门面留给大爸(做房子时大爸家既没出力也没出钱),但大妈从奶奶那里要去了大门面的暂住权,到现在一共八年了。大妈要爷爷立遗嘱要爷爷把大的那个门面。一楼和二楼的所有在房产证上都是我爸的名字。如果爷爷立遗嘱说把那个大门面给他们,那这个写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还有用吗,还有法律效应吗
2024-09-11 15:55您好!关于您所涉及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侵犯。如果您希望保留您的房产权益,建议与家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共识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同时,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条款和细节问题,建议您或您的家人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此外,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最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协议都已妥善保存,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