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前我老公有过一段婚姻并有一个10岁的儿子,现在随我老公生活,我们婚后现在育有一个6岁的女儿,现在我想离婚,我想请问男方不要女儿,我也不能要,我没有能力抚养女儿,这女儿会判给谁?(短信回复)
2024-09-12 14:5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子女的抚养权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能力抚养女儿,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并考虑让女方作为主要监护人,同时给予男方适当的探视时间。此外,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成长环境,双方应尽可能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和生活安排,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最后,请务必尊重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家庭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