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交通事故处理

2019-09-1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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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104号令)第三十八条 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您好,律师是无权划分责任的,需要交警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处理事故的民警及交管部门进行,建议向交警部门咨询。 对于责任事故认定不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方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和机构:评定时机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法院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也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或者摇号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数额需要依据双方的责任大小,户籍,收入等情况进行综合确认,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具体的数额可以咨询律师。对于超出部分或者对方的不合理请求,建议不予理会,或者依法院的判决履行。 交通事故赔偿次序问题:一般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同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2019-09-19 22: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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