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8年1月31号结的婚;现在有一个三个月大的女儿,女儿不是他的,他之前也接受了的,请问娃娃不是他的,他有无权利给我争夺抚养权?还有就是娃娃的姓名可否改过来?,户口能上在我头上吗?他一再的欺骗我,由于之前的不了解导致现在性格不合,也试着跟他沟通过,但是没得效果,所以我想离婚,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离婚请问;我想要准备些什么资料。谢谢
2025-07-24 09:23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是您的配偶所生,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抚养权归您所有。然而,如果您的孩子不是由您的配偶所生,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孩子是由他人所生,但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抚养权,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也可能支持他们的请求。 至于孩子的姓名和户口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果您想更改孩子的姓名或户口信息,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等,并按照当地的户籍管理流程进行申请。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和整理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记录以及对方的欺诈行为等相关证据。同时,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这些事务,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