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重病辞急工不批怎么办

2019-08-19 23:0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2、按上述理由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9-08-19 23:05:1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333今日律师解答 47614

相关推荐
对方醉驾,撞到我的车了吗,事故认定已经出来了,对方全责,交警现在给对方打电话对方不接听,现在又过了好几天了,交警也没联系我,我需要做点什么吗? 1回答
有对方的身份证咋起诉 1回答
双方没离婚可以同居吗 1回答
贩卖毒品释放乘坐交通工具会受限吗 1回答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来保险公司多久给钱 1回答
法院执行的通知被揭掉了是不是没事了 1回答
婚前女方父母名下房屋,男方在婚前进行装修,离婚后装修费怎么分配 1回答
离婚协议上写不得更换孩子姓名那么孩子18岁后可以自己改吗 1回答
您好,买卖珊瑚佛珠犯法吗 1回答
健身房收取30违约金合法吗 1回答
菜名里含有粗话违法吗 1回答
医保中心有投诉电话吗 1回答
劳动纠纷案件告老板的公司但是在立案期间老板注销了公司应该怎么做 1回答
法院的诉讼费和执行费都交了,还会上征信记录吗 1回答
买卖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