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的赔偿期限为何从2011年算起

2019-10-29 14:4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97条第3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在此前入职,此前的时间不计入经济补偿年限。但这只适用于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如果是劳合法38条规定的情况,补偿金年限是从头到尾。

2019-10-29 14:47:4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758今日律师解答 51863

相关推荐
被告不找传票则么办? 1回答
i工伤赔偿在哪里领钱 1回答
如果老公要把孩子给老人带而且不在身边算什么罪 1回答
派出所檢察院兩次口供不一樣 1回答
问律师我的咨询在哪里查看 1回答
民事合同纠纷,官司输了,需要赔对方一万元损失费,太冤了不还会怎么样? 1回答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我自己的房子可以卖吗 1回答
缓刑期间被司法拘留又有人起诉怎么处理 1回答
受理医疗投诉后卫生监督局未查封病历该承担什么责任 1回答
普兰店法院执行庭电话 1回答
客人借钱赌赢了钱被黑属于诈骗吗? 1回答
办了保险玉米丢了怎么赔偿 1回答
个人借款给十人以上是否范法 1回答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你好 1回答
你们回复在哪里了呢?我看不见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