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一楼带院的房子,交房时建设和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先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和缴纳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给钥匙验房。验房时发现院子和样板房不符。院子地面高出房间地面,下雨时容易倒灌进房间,我提出要求下挖地面,但物业公司推托说应该由开发商负责,其实开发商和物管是一家。拖了接近一年,物业才给下挖了四十公分。可是院子排水的下水道却没给按原来的样子建好,只是直接在土下给埋了一个直径10多公分的PVC塑料管,一旦有重物砸压或人员踩踏就有可能破碎,为此我要求物业把下水道给加固,以免后患。可物业又一直推托不管。我因此拒续缴物业费,提出何时弄好下水道何时开始交物业费。物业现提出将向法院起诉。请问物业若起诉我有胜算吗?
2022-02-19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