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银行卡取钱三万元什么罪
2020-11-13 13:59一、盗取他人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中的财物取出或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价值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据特别巨大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可以在以上范围内制定自己的标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00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