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仲裁怎么样知道受理了
回答数:574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23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66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