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二款

2019-07-09 21:2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019-07-09 21:23:1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087今日律师解答 45154

相关推荐
网络投诉怎么投诉网贷怎么投诉? 1回答
起诉假冒伪劣产品法院受理吗 1回答
西安外地人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1回答
用替票给兼职工发工资违法吗 1回答
车祸时没有报案,肇事者把我送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交了两天医药费现在欠费了,不管我,态度也恶劣,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1回答
十级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 1回答
通过诉讼不能收回的贷款形成什么罪 1回答
被告人被判死缓财产是不是法院清查 1回答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1回答
法院还没下判决书就接到司法所电话 1回答
我加油给别人开票违法吗 1回答
俩人闹离婚期间 孩子一人一个女方还让男方管上随女方的孩子 1回答
买单侠不还有什么后果 1回答
是缓刑人员我有老婆我跟别人发生关系别人告我有关系吗 1回答
信用卡欠了5000没还会怎么样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