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精神病史,民政局不给离婚,去法院起诉。已经立了案了,律师费2600。贵吗?还有法院会判离吗?听说法律会保护我们这类人的权益。法院知道真相真的不会判离吗?我不懂,之前还去过当地司法所咨询,等于说告诉了他们我有病了。以后去法院开庭,法院会让司法所的人在庭吗?还是说让在司法所开庭?
1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审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同意离婚、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存在疑问,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您的案件提供法律支持。 关于律师费用方面,不同的地区和律师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可以向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咨询具体的收费情况。同时,考虑到诉讼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前准备可能有助于减轻未来的经济负担。 至于是否会在法庭上开庭以及司法所人员是否会参与,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一般而言,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他人员旁听,例如法律顾问、证人等。如果需要的话,司法所工作人员可能会陪同您到法庭参加庭审,但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法庭的规定和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之,面对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获得合适的解决方案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