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网恋认识前男友,我广西的,男方湖南,后来同居生有两个女儿,2016年分开,大女儿被男方父母带走,小女儿那时五个月大,就一直在跟我生活,现在我有了新家庭,女儿也上了幼儿园,想想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就跟男方沟通转户,但是他父亲以户口为筹码,让我把孩子送回去,像这种情况一般是我主动起诉他?还是可以等他来起诉我?又会怎么判呢?
2025-10-18 21:00关于您与前男友之间的纠纷,建议您首先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已经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你们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协议或约定,比如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规定? 前男友是否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包括经济支持和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并且没有争议的话,可能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但如果您认为对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存在其他问题,那么提起诉讼可能是必要的。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案件的性质和结果。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坚持要求将孩子送回原籍地,而另一方不同意,则可能会判决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和子女的利益。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决策,这有助于确保最终的判决公正合理。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