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们就在一起了,也没办结婚证,她就带着儿子走了,也不给我,现在儿子五岁了都没落户口、而且她那边抚养儿子能力有限,以后根本负担不起,我现在要回回儿子抚养权,但她们不把儿子给我、而且拒绝我见儿子 我们想的是:第一复婚,儿子一起抚养,第二给她们一万,都不同意, 一起过日子她却要六万元? 律师你看怎么弄?我要起诉的话,有把握嘛
2024-08-10 20:2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并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如果您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首先需要证明自己是孩子的主要抚养人,这通常涉及到家庭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水平等方面。此外,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和意愿等因素。 关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有能力支付,以及实际支付情况等。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或隐藏财产。 至于要求对方赔偿六万元,这种情况可能涉及欺诈、恶意欠款等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建议与对方沟通,尝试寻求调解或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