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异议权的特点

2019-11-25 20:4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对尚未履行合同的状态与合同订立前的情形并无不同,因而解除合同只需单纯地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这类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力。 2.合同已履行,要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来决定合同是否有溯及效力。但在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该条款,辨别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人们也有不同的认识。律师认为,应从有利于保护非违约方利益出发。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加以确定。

2019-11-25 20:47: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960今日律师解答 43881

相关推荐
荣耀蓝牙耳机掉了一个导致另外一个连不上手机,必须两个耳机都在才可以正常连接手机。现在我只有一个,华为维修中心说需要配一个300,我买个新的才600,花300配一个好亏,不配只有一个就用不了这样有侵犯消费者? 1回答
租房合同中租客违约,房东是否能要求租客赔偿违约金 1回答
跨县的小路被堵了属于违法吗 1回答
乙方出资建设租赁甲方商业用地合同 1回答
离婚一年双方再婚有了各自的孩子女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1回答
移坟要占别人地已经给地主家钱怕以后走人出啰嗦怎样写合同 1回答
包泥水清工没订合同能上劳动局告吗 1回答
如果女方没有离婚和别人的生小孩男方跟他没有结婚男方倒霉嘛 1回答
乙方见证人拿一份空白协议给甲方签名字,而后又没给甲方一份协议这样算违约吗 1回答
合同解除异议权的特点 1回答
子女遗产如何分配问题 1回答
楼上不交取暖费怎么办 1回答
我上班没两点月,有急事辞职了公司不给钱,可以告吗 1回答
河北省霸州市工伤认定出结果了,保险赔偿多久能到账 1回答
未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样规避二倍工资差额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