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川万源市巡查组只受理十八大以后的,2o12年以前的不管了,合法吗?
2024-09-11 18: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如果四川省万源市巡查组仅限于审查十八大以来发生的事件,并且在2012年前没有进行过任何调查和处理,则该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审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诉人(即万源市巡查组)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查和处理,以及这些调查和处理的具体事实和依据。否则,法院可能会认为这一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同时,如果存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要求,那么需要具体分析并遵循相应的规定。总之,万源市巡查组的行为是否合法,应当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进一步审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