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和妻子再婚,她隐瞒我经济上借钱给前夫,被我知道,她说是她钱爱借谁,这是婚内距间借出,请问这是婚姻内共同财产吗?我发一条短信给她前夫问为什么向她借钱呢?她知道,她要我给她前夫道歉?
12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不得擅自将对方的个人财产用于其他人的债务。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配偶承认了借款行为,并且借款是出于她的个人意愿和需求,则该借款可以视为她的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她偿还这笔款项,并有权要求她对借款的行为进行解释和说明。 至于您提到的短信,建议您先与您的配偶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出决定。如果您确实认为借款是出于您的配偶的需要,您可以要求她对借款的原因进行解释,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