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和我老公离婚了,离了婚以后他说看在儿子的份上在原谅他一次,我就原谅他了,没有去复婚,就是我的名字去买了一辆车,结果两个人最后还是分开了,因为车的首付款是他爸爸给的钱,所以没在一起了以后我也没要车,但是现在听朋友说情况比较严重,要是出点什么是我的责任吗?因为车子在我名下,现在我是不是有权利把车要回来啊?
2024-10-31 02:07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相关问题。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和前夫最终选择离婚并同意保留财产分割中的车辆,那么该车辆的所有权应归于双方共同所有或由法院确定具体分配方式。如果车辆的首付款是通过父母或其他人的资助获得的,且这种资助并非出于婚姻关系之外的原因(如赠与),则该款项应视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是否有权要求将车辆要回的问题,这取决于车辆的实际状况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对车辆拥有所有权。通常情况下,除非车辆被明确指定为一方的财产,并且另一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表明其拥有所有权,否则车辆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此外,您提到的“朋友”的说法可能需要进一步核实。虽然朋友的说法可能有助于了解当前的情况,但请确保这些信息来自可靠来源。对于涉及财务纠纷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总的来说,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务必仔细考虑上述因素,并尽可能收集有力的支持您的证据。同时,考虑到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未尽事宜,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谨慎行事,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