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嫖客算介绍卖淫罪吗

2019-08-04 14:1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刑法第359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观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客观行为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2019-08-04 14:14:2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532今日律师解答 49598

相关推荐
我是女方,在网上借了网贷,南方要离婚,我有权要小孩抚养权吗 1回答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没解除房子还能卖吗 1回答
怀孕期间离婚没离掉,把男方证件偷走了 1回答
群架主谋可以取保吗?? 1回答
刑拘期满后变更强制措施,后因同一犯罪事实又拘留 1回答
被朋友骗了一万多买网络货币,他属于诈骗吗 1回答
你好我在大连一个温泉酒店干活俩月工资都没给开后来不在那干了至今那俩月的工资都没给开 1回答
婚前男方全款买的车过户给女方离婚怎么分 1回答
分期乐逾期如果起诉会在当地人民法院吗 1回答
24小时公安在线咨询 1回答
合同没有续签,房东可以随时赶租客走吗 1回答
摩托车和小车相撞摩托车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这个怎么赔偿 1回答
在吗,对方拖着不肯离婚怎么办 1回答
现在的前海荣格合法吗 1回答
银行因信用卡在上海起诉被告因病不能去可以申请异地管辖权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