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18年10月傍晚,我骑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因右边有晒粮食的,偏离自己的行驶车道,在即将离开时与对面行驶的车辆相撞,致伤残,请问公路局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2021-01-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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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是无权划分责任的,需要交警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处理事故的民警及交管部门进行,建议向交警部门咨询。

2021-01-28 10: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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