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姓李,女,今年51岁,于1987年进入一家集体企业成为一名企业正式员工。于2000年下岗,档案在劳保局人事代理,以后都是自己交养老金。企业也一直未交过,自己交养老金已满15年,按说可以退休了,可是去办理缺被告知企业上班期间养老金要满10年,可以办理退休,不然要到55退休,我去到厂里找领导让他们提供工资表和凭证协助我补办养老金,可是领导以种种借口不提供凭证,还让我先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书内容大概就是他们协助我办理补交,以后不能不能再给厂里有任何利益上的冲突。我为了办理补交养老金也写了保证,可是领导不配合我也就不去办理补交了,选择继续自己续交养老金和医保。
2020-12-16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