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下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事项,我的车在停车场停着,后来肇事方停车进停车位时把我车划伤,肇事方后下车查看后开车离去!我有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了事情经过!我报警录口供,交警找到肇事车辆安交警指示先去做了公估报告!维修费用5000加公估费300共计5300!对方拒绝赔付后!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提及肇事逃逸)对方全责,我无责!交警让我去起诉他!我的问题是1.对方这种情况属于肇事逃逸吗(我可以提出复议吗)?2.我起诉所产生的费用对方出还是我自己负责(费用大概需要多少)?3.即便胜诉对方不执行我该怎么办?
2024-10-20 23: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方的行为可以视为“肇事后逃逸”。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关于诉讼产生的费用,这通常由您自己承担。如果对方确实不履行判决,您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取赔偿。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应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并且您的情况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