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一人借我三十万元钱,有借条,约定去年底还淸,现在还差二十五万,我该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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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的二十五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等费用。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条、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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