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使用权,不可出售花园洋房,目前是2本户口簿4个人,原承租人是我爷爷,去世后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人,后来我叔叔偷偷把他户口迁了进来,再接着把他自己变成户主和承租人。现在房子被徐房物业商业置换,我叔叔说这是遗产房,我没权益,动迁组的人说最多算我是可分配遗产对象之一,给我1/7的钱。我想请问按照政策我的权益到底是多少?
2019-08-25 15:15您好,按照遗产继承的情况下,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您属于第二继承人,第一继承人继承之后剩余的您可以继承,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