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现在夫妻协商离婚,对方说自愿放弃两套房子的权利,把两套房子送给孩子。大人谁也不享有。如果对方说的是真的,这种说法具有法律效率吗?谢谢! 我朋友的事情
2025-08-04 05:28你好,很高兴能够帮助你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关于房产赠与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将未成年子女或者被监护人的财产作为赠与对象。因此,如果对方所说的“自愿放弃两套房子的权利”是指他将这两套房子赠与给他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条件或限制,那么这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就房产赠与达成协议,并且没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该考虑到各种因素,如房产的价值、孩子的未来需求等,确保协议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最后,如果你的朋友对此有疑问或担忧,建议他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