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他在一起九个年头了,一直都没领证,因为他不务正业,好赌,因此我们现在过不成了,要分开,我们有一女现在和我在一起,我向法院起诉了他,法院说我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叫我撤诉了,给了我一张民事裁定书,说就可以了,我从此就和他没关系了,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真的就起到法律效应了,谢谢!
2024-12-06 12:42尊敬的用户,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婚同居关系下形成的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则该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关于您的案件,法院已经做出了民事裁定书,宣布您的婚姻关系不再受法律保护,并且判决您与被告之间的关系终止。这意味着您和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和女儿的关系也会随之解除。如果您希望保留与女儿的父女关系,建议在处理完与被告之间的法律事务后,考虑是否需要对女儿的抚养权作出变更或协议。此外,在未来的生活过程中,您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帮助自己更好地面对个人情感和生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