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份,在山东烟台福山区一个衣服批发市场保安打了我姐,后来我过去还打了我,我拿刀砍刀了对方,对方构成轻伤,当时报警了,当事人拘留了我,我现在在取保候审阶段,民事赔偿已经结束了,福山区检察那边叫我过两天去那边,叫我找个律师,我找律师跟我一起去。
2024-06-24 06:3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冲突中使用了刀具导致对方轻伤,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在中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说明司法机关已经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 您提到民事赔偿已经结束,这意味着您与对方在民事责任方面已经达成了一定的和解。不过,民事赔偿的解决并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检察院通知您过去,很可能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或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陪同您前往是明智的选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会帮助您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为您在检察院的询问或可能的庭审中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律师还可以就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检察院沟通,争取对您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 建议您尽快联系并聘请一位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与您一同前往检察院,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