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合伙建场地及其他两个人大约投了近20万,这个场地是那个伙人的原来租的他用了6年没给过钱,当时甲方说那是他欠的和我们没有关系,现在那个合伙人跑了找不到人,现在甲方连场地都不给用了,要用的话得把那个人欠6年的地租和欠的钱都得给还上才让我用我该怎么办
2025-08-01 03:40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们之间的合伙协议中有关于债务清偿的规定,那么应当按照该协议执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与其他人就场地使用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在合伙协议中也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方式,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其次,由于您的合伙人已经离开了,而场地已经被甲方占用,这可能会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场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联系甲方要求赔偿或重新协商租赁条件。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到事情的进展。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