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个劳动纠纷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我是19年12月入职重庆甲公司,20年8月甲公司在成都开了第一分公司,大部分员工跟去成都,少部分员工留在重庆。随后在9月重庆这边公司改名乙公司,留重庆我们这部分员工人事关系变更为乙公司,但是工作内容还是甲公司的。20年11月,重新签订乙公司的劳动合同,与甲公司的离职手续上写明转入乙公司(这个离职手续和解除劳动关系书都没有给我们),12月中旬突然宣布乙公司解散,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
回答数:482
你好,可以要求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50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30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