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乡政府要求拆除我爷爷奶奶生前的105平土坯房,拆除之后我大伯与我父亲打算在原基地进行重建,)(原建筑面积为105平,外加近30平的木板房和25平的小院子)因土地地面积不够两家人共用,因此我家打算把木板房和院子加进去做房子用,可大伯只认可房产正上的105平,且他要做其中的90平.针对这个问题,请您给我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3天前首先,关于是否需要保留旧房屋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土地使用规定。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如果旧房屋已经破败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当地政府可能会要求拆除;但如果房屋完好无损,并符合当地的建筑规范,则可以继续使用。 其次,关于重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是,如果该地块被纳入了建设用地规划区,那么可能需要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再次,对于如何处理木板房和小院子的问题,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以达成共识。如果无法就面积划分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测量人员对原有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测绘,确定其实际面积并据此分配。 最后,如果您或您的家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权属、恢复原状等。 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不合理的行政决定。 请求调解,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争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