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内蒙古赤峰人 2006年与前夫王国华离婚 当时王国华的弟弟王国辉在该派出所做饭 我离婚后分别在2006年下半年 2007年 2010年先后四次去该派出所办理分户 该派出所户籍人员每次都是把我的业务推最后无人时候来办理 并且告诉我 我前夫王国华的弟弟王国辉关照过 我的户口不给分 如果非要分的话 就交6000元 因为当时我自己供养孩子 交不起 所以户口一直没分开 因为户口没分开 所以造成了我经济损失 我想问问 我现在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赔偿因户口未分给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账单、医疗费用收据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鉴定确定您的损失数额。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