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周年,婚后有个女儿两周岁多,房子是他婚前买的,现在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孩子一直是我带,跟他不太亲。现在我想知道是孩子抚养怎么解决?并且婚后我得了产后抑郁症在医院治疗两个多月,现在已一年多没有服药了。可以离婚吗?我想让他赔偿我青春损失费,孩子监护权给我,房子过继给孩子。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法律是这样判的。麻烦告知.
2024-10-31 01:19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探视和教育的权利,并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至于财产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因此,如果你们之间有明确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根据协议或法律规定处理财产分割事宜。 至于你提到的“青春损失费”和“监护权”,这些说法并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你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