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屋购买权,但我沒有买,把这个房屋购买权转让绐別人了,说好给我3至4万转让费,我取走了3万多元,还剩5仟元沒取,因为我单位财务人员说沒有到帐,要我本人过段时间再来取,如今款向己到帐,我本人到单位财务取钱,可他们却说只有3仟元了,那丙仟己被取走,还要我到单位止打证明,可我找相关人员打证明时,他们却不给我打,因此我无法取到剩余款向,靖问我该怎么办。
21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购房合同或相关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转让条款,并且转让行为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和手续。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3万元的转让费用并取得了一部分款项,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剩余款项。同时,如果您在支付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或者有其他问题,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解决。 再次,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通过法院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在进行诉讼前,您可以先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如果对方拒绝退还剩余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警方报案,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等。但请注意,这些措施可能需要您承担一定的风险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