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若干规定

2019-06-24 11:2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保证合同成立的认定 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2.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二、有效保证合同保证人的责任 4.保证合同依法成立后,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责任的,经债权人请求被保证人履行合同,被保证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能代为履行合同,且强制执行被保证人的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6.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当被保证人到期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既可向被保证人求偿,也可直接向保证人求偿。 7.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首先请求被保证人清偿债务。强制执行被保证人的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8.保证合同对保证范围有明确约定的,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或者对保证范围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被保证人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9.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作出该项保证的人,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连带责任。 10.保证合同中约定有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限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1.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在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如果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书面要求债权人向被保证人为诉讼上的请求,而债权人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请求后一个月内未行使诉讼请求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19-06-24 11:20:0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189今日律师解答 46167

相关推荐
原告举证期限什么时候结束? 1回答
离婚咨询,财产,抚养孩子 1回答
哈啰出行顺风车合法吗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网络上发恶意诋毁的视频可以报警吗?谢谢 1回答
他已跑到泰国,找不到人 1回答
两人因矛盾起冲突,被对方打折2根肋骨,肺水肿有积液,已经报案了但派出所想让我们协商私了,如果我不同意该走哪些程序。对方需要负什么责任,我能要到哪些赔偿 1回答
事故赔偿没有钱,法院会怎么判 1回答
婚姻无效后女方拿着男方的彩礼共同购的房子怎么算怎么分割 1回答
请问健身房退款我按照合同让他扣除了百分之二十五的费用剩余的钱要两个月之后才会给我。我觉得他是想不了了之。怎么解决。合同上没有这一点他非说是公司规定怎么办? 1回答
周六日可以申请轻微伤鉴定吗 1回答
我有朋友涉嫌诈骗,现在具体情况不知道 1回答
关于汽车的我想问一下 1回答
起诉时不知道被告身份证号怎么办 1回答
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 1回答
平安普惠贷款合法吗?请问?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