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都是永登人,1999年去西宁打拼,(做大理石龙骨架),他经常打骂我,从2008年开始更对我不好,在西宁干活他也不回家,我就在工地做饭,他把开车送到路边就走了,怎么看我都不顺,以前在2003年我们有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来家人劝了我就跟他又回去了,在这几年里他经常当着我的面又抱又亲别的女人,我无法忍于2012年7月离家出走,我走那一年他在西宁买了房子,刚去我们住在城北区北杏园村69号,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起诉,我今年40岁,还有一个1997年出生的儿子
2024-12-02 23: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和离婚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存所有与您遭受的家庭暴力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录音的威胁、恐吓信件、照片等。 寻求法律援助。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并帮助您了解如何起诉和处理此类案件。 提起诉讼。一旦确定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诉状,详细描述您的情况以及被告的行为。确保在起诉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参加庭审。如果可能的话,尽量亲自参与庭审过程,以便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如果不方便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一位代理律师代表你进行辩护。 调解或判决。在法庭上,法官可能会介入并尝试调解双方之间的分歧,或者作出最终裁决。调解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过程,而判决则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的决定。 遵守判决。一旦获得法院的支持,务必严格遵守判决结果。这可能意味着支付经济补偿金、更改居住地或改变监护权等问题。 最后,由于涉及到隐私和个人情感,建议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谨慎和尊重,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或冲突。同时,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尽快找到合适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