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的房子,政府是购房券的形式补偿,当时父母父母拆迁后,政府赔偿方式是给购房券,所以父母用购房券买了套商用房,购房合同写的是我的名字,但是需要政府把钱打给开发商,开发商才给我办房产证,现在政府还没把钱打给开发商,也就是还没办房产证,但是我现在打了结婚证,这样的话这套房是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4-12-07 15:5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购房券被用于购买房屋,并且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则该房屋应被视为您的婚前财产。因此,在您与配偶结婚后,该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您,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例外情况。 此外,购房券本身并不构成对婚姻关系的直接影响。因此,即使政府没有将购房券款项支付到开发商手中,也不会导致该房屋的性质发生变化,仍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您和配偶之间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最终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