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借的,2017年重新打的借条,利息为1分5,对方说年底还,欠了我2万5,对方不愿意,知道对方详细,市区
2025-05-10 15:4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于2010年向对方借款,并在2017年重新签署了借据。双方约定的利息为每月5%,但没有明确表示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 如果您认为对方拒绝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对方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和相应的利息计算方式。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务必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