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15年,我由法院判决得到自己名下宅基地房屋,去年出租给别人。可是被告人经常威胁、咒骂我的房客,迫使房客搬离。请问我怎样维权。
回答数:39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对自己的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导致您的房客被迫搬离,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同时,您也可以寻求社区或村委会的调解解决该纠纷。在进行维权时,请确保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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