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二婚夫妻,妻子和前夫因感情破裂上诉到法院判决离婚的,她前夫是个老实人,但是他到精神病医院通过特殊关系得到了精神病二级的诊断书,因此法院判两个婚生小孩由我妻子一个抚养,两个小孩大的是儿子,是二级精神病人,小的是女儿智力也很差,我和妻子结婚后想把妻子及女儿的迁移打到我这边来,妻子前夫那边的村委会不同意,说要打就打三个,打两个不可以,理由是,儿子是精神病人不能单独立户,但我想把儿子落到他亲生父亲户口上,是否可以,法院判我妻子抚养,没有变更了抚养权,只是同他亲生父亲一个户口,他是不是应该无条件答应落户,还有就是我可以申请精神病再鉴定吗?
19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您提到的情况,您与您的妻子已经离婚,并且有孩子需要抚养的问题。其次,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这通常涉及到户籍管理的规定和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能否落户于您一方,这取决于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孩子被法院判定为由另一方抚养,那么其户口通常是随原抚养方迁移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存在争议或者孩子属于孤儿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孩子户口归属发生改变。具体情况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 至于您提到的关于您妻子的精神病诊断以及户口问题,这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如果您认为您的孩子可能存在精神健康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医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评估。同时,您可以向有关机构咨询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最后,关于您提出的再次鉴定精神疾病的要求,这同样需要依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进行。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