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安贷款,平安银行以我本人名义在光大银行贷款,向我收取高出原贷款三倍的利息,请问这种方式是否涉嫌高利贷转贷?
2025-06-10 22: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借款人存在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恶意逃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等行为,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必须是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来实施。因此,您提到的“光大银行贷款”和“超出原贷款三倍的利息”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情形。 请注意,本回答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应依据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或您的朋友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