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我丈夫是现役军人户口被注销带不下来款故用他姐姐姓名购买,首付款和房贷均由我老公支付的,今年七月我们领证结婚了,她不搬出去,说要起诉我老公,因为老公父母在老公参军之前去世,她说这是父母留下来的钱财所购买。然后起诉到法院,要分给她一半,我们手里有一张证明写房产首付款由我老公一人支付,后期贷款也由我老公一人偿还,后来我老公觉得她来市里会让她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所以让她住进来的。现在我想请问如果她起诉老公,这个房产到底应该归谁所有?
23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军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并且有权要求与军人共同生活期间获得适当的补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父母留下的财产”并不明确指代具体的遗产,因此很难确定这些财产是否属于您的丈夫。 根据法律规定,军人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权利要求与军人共同生活的期间获得适当的补偿。这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医疗费用、子女抚养费等。如果您认为该房屋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它可能被视为您的丈夫对您婚前的赠与或婚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具体还需要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来确认。 另外,关于首付款和后续贷款的问题,您提到首付款是由您丈夫一人支付的,而房贷则由您老公一人偿还。这意味着这部分债务实际上应该是您丈夫的个人债务。如果离婚时无法协商一致,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处理这些债务。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您都不应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诉讼风险中。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