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重度抑郁症,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无法正常工作,其丈夫以夫妻感情破裂并起诉离婚 ,在此期间,丈夫在外租房子居住,对患病妻子不管不问,不给予生活和治疗上经济帮助,致使妻子多次自杀未逐, 请问,这种算是遗弃行为吗?如果构成遗弃,会负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2025-04-15 20:49遗弃是指故意放弃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丈夫的行为确实可以被认为是遗弃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弃行为可能承担的责任包括。 财产赔偿责任。遗弃人应当赔偿因遗弃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 损害赔偿责任。遗弃人还应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等其他损失。 刑事处罚。如果遗弃行为情节严重,可能导致刑事责任追究。 具体到您的案例中,如果您的妻子因为被告人的遗弃行为而受到伤害或者死亡,那么被告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被告人也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遗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