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我父亲的案件,6月13号开庭,财产问题,我父亲是老干部,第一:对方私自从账户拿了10万元,对方承认;第二:房产价值20万元。这两个方面有争议。我们在长沙雨花区。
2024-06-24 15:00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常见争议点。对于您提到的两个问题,首先,对方私自从账户中取走10万元,如果对方承认这一行为,那么这部分资金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分割。如果对方未经同意擅自取走,可能涉及对共同财产的不当处分,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返还或进行相应的补偿。 其次,房产价值20万元,如果房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法院会考虑房产的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期间的共同生活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在长沙雨花区的离婚案件中,建议您父亲准备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以证明财产的来源和价值。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诉讼策略。在法庭上,清晰陈述事实,合理提出财产分割的请求,争取法院的支持。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