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首付11万,申请退房竟要缴纳18万5违约金?) 我于2018年12月30日在金科集美阳光(南昌)购106平19号楼2单元301号房,首付112190元,向金科开发商申请退房,,不但遭到金科地产拒绝不肯退还我已支付的首付,并且要求我支付违约金1233963 X 15%=185094.45元(总房价1233963的15%)。我对金科拒绝退房且用高额违约金套路我们的行为表示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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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已经签署,原则上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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