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6克甲卡西酮是否犯罪
2021-01-30 17:35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只规定了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数量的量刑标准,未明确规定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标准。这中间就涉及其他数量大的毒品与海洛因的换算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第一条之规定。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属于其他毒品数量大。也就是说甲卡西酮与海洛因的折算比率为4:1,1克海洛因相当于4克甲卡西酮。回到上面咨询问题的本身,贩卖甲卡西酮50克相当于贩卖海洛因12.5克,量刑幅度在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考虑其他情节,12.5克海洛因量刑一般在8-9年,所以说判15年以上是没有考虑不同毒品种类的换算问题,也是不专业的体现。 此外,除了甲卡西酮的换算问题,常见的毒品种类包括吗啡与海洛因是2:1;氯胺酮(K粉)与海洛因是10:1;咖啡因、罂粟壳(安钠咖)与海洛因是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