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在2009年5月28日 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 在银行贷款3万元 请问我有责任么?
回答数:316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您的身份证是在2009年5月28日,而贷款是在之后的日期进行的,这表明您并不知道该笔贷款的存在。因此,银行可能会认为您对这笔贷款负有一定的责任。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机构了解详情,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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