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欠款人承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理解。谢谢!
财产纠纷
2019-02-05 14:35
李俊律师
2019-02-05 14:43
就是如果不还钱,将来还要给债权人诉讼费和律师费。
整个借条内容如下: 借条 今向A借款伍万元整(50000元)。借款利息2分(贰分)(月息)。借款人B某。 借款人B某签字画押 担保人C某签字画押 2016年6月9日 2017年9月9日还利息1.5万元 本 2万元 还欠30000万,叁万元整 还款信息直接写在原借条下面,担保人不知情更不在现场,担保人是否有责任
财产纠纷
2019-02-05
1 位律师回答
别人借我钱不还,我没有欠条,但我把欠条拍了照和电话录音,这样可以起诉他吗?
财产纠纷
2019-02-05
1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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