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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今年62岁,已经做了18天的环卫工人,因身体不好,昨天去辞职,管理人说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才可以,现在该怎么办才能拿到这18天的工资?还是必须要再上一个月的班才能拿到工资吗?希望得到好心人的帮助!

劳动纠纷| 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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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锋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优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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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广西南宁学校的学生,7月底在一家深圳福田世纪汇大龙火锅那里做了一个月的暑假工,她们负责人说了做到月底可以发工资。到我8月29号走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里的老板说,9月15号发工资,期间找过他们很多次,老是在找借口拖,打电话问了,但过后跟没没打一样,当什么事也没发生,现在都三个月的时间了,不是想不给工资是什么。请问我去南宁的劳动局告它有效吗?还是要怎样才能要回自己的辛苦钱?有劳律师。

可以去劳动局也可以去工商局反应下,一般的像饭店做生意的都怕闹事,赶在饭点时候找几个不错的聚在他饭店那,等他几时给几时走,最好叫上女的合适!但是切记勿动手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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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教一下。我9月27日入职,10月25日正常下班时间离职。我底薪8500,实际上就只给我发了5092元,我十月份只有4天没上班啊。公司10月份就只给我算12天的工资,本来规定是15-20号发工资,一直拖延到11月30日才发。能告他拖延工资,克扣工资吗?要求赔偿?能告赢吗?

可以告,你可以申请向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需要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实习期内的能证明约定实习工资的也可以!写个仲裁申请书,仲裁费大概也就十元左右!成本不大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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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工伤赔偿程序具体步骤参考如下: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这里如果只走仲裁,那么60天,然后如果单位不服上诉一二审,那么半年。   二、工伤认定程序。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部门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自然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那我恭喜你,因为你已通过工伤赔偿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予以认定,也不要灰心,你还有机会。要记住,从送达给你第二天算起,你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人民政府或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里是1/6年。   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就严格意义而言,停工留薪期并不算是一个法律上所称的程序。但由于其在某些情况下会耗时很长,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不能进行下一步的程序,所以在此也就以一个程序来写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但可以对停工留薪期的长短进行鉴定。由于不同的事故伤害其停工留薪不一样,所以应根据个案来确定其期限的长短。停工留薪期一般最长为12个月,但是申请延长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再次延长最长为12个月,也就是两年。   四、劳动能力鉴定。当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一过(也有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就有已过去的可能),就可以稍微高兴的拿着工伤认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记住要准备好进行鉴定申请的材料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在鉴定结论做出之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个简单,60+30+15=105天=1/3年   五、行政复议程序。劳动者不知费了多少的心血,才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手,但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不会束手待毙,于是用人单位又开启了行政复议这个程序。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案件已经走到了劳动仲裁的程序,而用人单位又提起了行政复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中止案件的审理,而待行政复议或之后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结束,然后依案件结果决定案件是否继续审理。   六、 工伤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且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1、维持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2、维持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3、撤销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一步进入或继续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上述第二种情形,职工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第三种情形,案子将再次进入由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程序,则可能会出现程序的又一个循环,因为对重新做出的工伤认定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有一点可以确信,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的结论,用人单位想在行主政诉讼中推翻该结论,难度很大。因此,当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的时候,做为要提请当事人注意,并且认真对待,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否则之前的工作很可能会成为无用功。   七、劳动仲裁程序。终于认定为工伤了,而且也拿到了劳动能力鉴定书。这个时候,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想,即使用人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进入劳动仲裁程序,那也稳操胜券了,单位只有赔钱的份了。这样想没什么错,只是工伤职工必须注意了,必须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其实就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讨价还价的过程。但想走到这个程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之前还应该有许多路要走(以下再讨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   八、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假使一切顺利,并由劳动部门做出了,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仲裁。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而又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了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在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二审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职工的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九、执行程序。在劳动部门和经办人沟通过程中,经办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工伤案件很麻烦,也很复杂,即使我给你们做出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并且你们顺利走完了所有程序,难道就能拿到钱吗”,当然经办人员说的不仅是指执行问题,但也至少说明了,我们时常听说的执行难。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并且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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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不慎磕到腰,受伤了,当时没当回事,后来觉得不对劲然后去检查有问题,这样还算工伤吗?还能申请出工伤吗?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你是工作时腰受伤就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时间过去太久,没及时治疗,没病历及检查资料证明,在单位不承认的情况下,难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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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时候因为司机急刹,磕到腰,算不算工伤?我当时没注意之后才感觉出疼痛,但是已经过了好几天了,这样还能算工伤吗?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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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私人老板,在业主家盖房,施工过程摔伤,老板拒绝赔偿,怎么办,要不要报警,工伤鉴定然后起诉?

先报警,如果警察不给处理赔偿的钱,可以直接将老板、业主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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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粮库的职工,今天领导突然通知我们给我们放假,领导说没钱开工资,开工资就不能给交养老保险,这样我们该咋办?谢谢!

简单的办法就是让单位给你们正常交纳养老保险,你们自己想法到别处打工,挣钱养家糊口,这是在单位确实没钱的情况下。假如单位有钱就是领导不想给你们的话,你们就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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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基本工资2400,餐补100,全勤奖200,公休4天,我月中旬做工资表时,比如是算2018年11月份的工资要如何算,有30天

您好,你咨询的不是法律问题,工资自己算,这里不提供计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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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们,有没有懂法律的,我一个朋友的爸爸在单位干了10年然后最近被裁了,之前没有五险 ,被裁之后单位开始给每个人交五险,那么单位有没有责任把五险补上,现在还在单位干活,没离开,不是因为朋友爸爸的原因,只是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公司现在不按法律走,就只是不要你了,拖着不处理,官司打不起,不发工资耗也耗不起

你好,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自己跑的话可能要费一些精力,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一下,然后自己办,花费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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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83年在公交公司上班零时工直至88年没转正出来,89年进红旗瓷厂待业,有待业证且有上班拿工资至92年转正,后瓷厂下岗200年调出又进公交公司上班直退休,以前公交公司6年有工资表是零时工,不算工龄,那么请问我89年在红旗瓷厂待业3年有上班拿工资直到92年转正,这3年待业算工龄吗。

89年在工厂待业3年有上班拿工资直到92年转正,这3年待业一般是计入工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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