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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在公司办完辞职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到现在八月份工资还没发,听同事说要扣我们1000元的工装费,但是我们辞职时还没有定工装,也并没有给我们发工装。现在他说是公司规定,要扣我们1000元的工装费,当时承诺,工资肯定会发放给我们的,现在还没有发,而且他还说九月份的工资可能不给我发,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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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丽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山东新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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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作为平等的合同主体,对其行为的后果应该依法自行承担。承揽方在承揽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应当由自己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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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里有一主管因为下班时间在外面骑车摔伤,请了一个星期假住院,他要求请假期间要按病假算工资,按百分之八十算,这个是病假算病假吗?这个要求合理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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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您的职责,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不是您的职责,单位只能处罚不超过当月工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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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的时候那的是别人的身份证,现在工资表上还是别人的名字只有一个月是自己的,现在应为工厂的原因现在要申请劳动仲裁,我该怎么做

1、劳动争议申诉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通常是20元。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并且,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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